四川省2026年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考考务工作通知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考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6〕35号)文件要求,现就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考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及等级
健康管理师等10个职业(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26年全省统考于7月、9月、11月开展(附件2)。2026年7月1日前已建并审核通过的考试计划,原则上应于2026年11月30日完成计划实施、补考、证书打印、数据上报等收尾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点确定
统考机构按照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于7月13日前,按属地管理权限向省、市(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市(州)职鉴中心”)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考考点备案登记表(附件3),原则上同一统考机构在同一辖区内,一个职业仅确定一个考点。
四、考试平台
考试平台由省职鉴中心统一采购,统考机构在公布的技术服务公司提供的考试系统目录(附件4)内自行选择使用,平台使用费用由统考机构承担。
五、考务流程
(一)发布统考公告
各统考机构按全省统考时间安排自行发布统考公告,内容包括报名时间、审核时间、考核时间、认定职业(工种)及级别、考核地点、申报材料、国家职业标准、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
(二)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
统考机构负责考生报名工作,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结合现行国家职业标准、《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虚假承诺、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非正当手段取得参加统考资格的个人或机构,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省、市(州)职鉴中心申请调剂考点。
(三)考试计划创建
统考机构通过“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管系统”创建考试计划,计划命名格式为:考试开始时间-机构简称-考点名称-*职业-全省统考-当年批次号(如:20260725-**机构名称-**考点名称-养老护理员-全省统考-2026年第1批)
(四)考试计划提交
统考机构将考生信息录入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管系统,完成考场、考评员、监考人员及内部质量督导员的统筹编排;同步上传考务安排表、预警核查报告、评价工作诚信承诺书、考生信息汇总表等相关资料,按属地管理权限向对应省、市(州)职鉴中心报送考试计划。
(五)考试计划审核
省、市(州)职鉴中心对统考机构提交的考试计划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注明理由。统考机构须按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上报考试计划。
(六)考生准考证打印
统考机构在考试计划审核通过后应及时打印、发放考生准考证。
(七)考务要求
统考机构按以下时间节点做好考务安排:于考前3—5天打印考场座次表、签到表、考场记录表、现场质量督导记录表(附件5);安排技术人员于考前1天完成理论机考考场设备调试、安排考评人员于考前1天按照实操考试《考场准备通知单》完成设施设备及监控系统检查,确保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全覆盖,填写《设施设备状况检查记录表》;考前1天召开考务考评工作会,完成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内部督导人员业务和应急预案培训,做好等级认定工作会议记录,填写等级认定考务安排表;考前1天完成考场布置并封场,在考点明显位置张贴“2026年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考考点”标识、考场分布图、考场编号、统考职业(工种)、《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等信息。
六、试题配发
省职鉴中心统一提供统考理论知识试题、技能实操试题、评分标准,现场实际操作的技能试卷由市(州)职鉴中心统筹安排印制。省职鉴中心与市(州)职鉴中心、省直统考机构、技术支持单位签订试题使用安全协议。
七、人员派遣
(一)考评人员派遣
统考实行省、市(州)分级管理、统筹调配。各统考机构自行派遣考评员,考评人员派遣有缺口的,由所属市(州)职鉴中心统筹调配,市(州)职鉴中心无法调配的,由省职鉴中心统一协调派遣。
(二)质量督导员派遣
内部质量督导员由各统考机构自行派遣。外部质量督导员由省、市(州)职鉴中心分级派遣,若市(州)外部质量督导员数量不足,可向省职鉴中心申请派遣。
八、考试实施
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统考机构按照考务安排核对(检录)考生信息,组织考生完成考场签到,考生轮次、工位抽取,考前宣读考场纪律,完成相应职业(工种)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及综合评审。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场(现场实际操作的技能考核除外)。
九、阅卷评分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无主观试题的,考生提交试卷后由考试系统自动评分并显示成绩;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有主观试题的,由考评人员在统考机构阅卷室内,按考试计划编排规定时间节点统一阅卷评分;综合评审由评审委员根据考生论文、答辩情况评分。阅卷室、答辩室均应安装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确保覆盖整个区域。
十、成绩公示
阅卷完成后1个工作日之内,统考机构将考生成绩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统考机构申请复核,只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统考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十一、成绩确认
统考机构将公示无异议的评价结果上传至“四川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管系统”,同时按系统提示上传符合条件的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到表、成绩表、现场质量督导记录表、认定结果公示照片。理论考核、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成绩分别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统考机构按各等级实际考试情况生成合格考生证书编号。合格成绩保留一年,不合格的科目允许在一年之内补考一次。
十二、证书数据报送
统考机构自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属地职鉴中心报送证书数据。
十三、证书申领
省职鉴中心统一制作空白证书,统考机构按要求向省、市(州)职鉴中心申请领取,打印完成后发放给考生。
十四、档案管理
统考机构应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妥善保管评价工作全过程资料,纸质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实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溯,可倒查。考生个人申报表、签到表、考场记录表、成绩汇总表、质量督导表等反映关键节点的纸质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材料并永久保存。
十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职鉴中心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主动承接省职鉴中心的工作部署,牵头做好本地区统考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统考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考试计划申报、考务组织、考场管理等各环节流程,确保统考工作符合全省统一标准。
(二)各统考机构要严格履行评价主体责任,严格遵循“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全省统考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控措施,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自愿接受省、市(州)职鉴中心的监督管理和质量督导,确保统考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三)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考工作以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规范评价流程为核心目标,严格防范各类考试风险,严守考试安全底线,切实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信力和严肃性。对在统考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
2026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省统考职业清单
附件2
2026年度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考时间安排
备注:1.理论考试、知识技能型实操考核在统考首日完成,设置场次不超过两轮;
2.技能操作型实操考试、综合评审在统考考核日期内完成。
附件3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考考点备案登记表
备注:1个考点对应一张考点申请表。
附件4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省统考考试系统目录
说明:1.以上入围名单顺序不分先后;
2.各统考机构在以上目录中自行选择,事先进行系统功能调试以及模拟测试,确保统考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5
外部质量督导记录表
(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统考适用)
来源:https://rst.sc.gov.cn/rst/zyjnjdzcwj/2026/7/8/578c107432ba4f1c8663a569283ac5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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