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省2013年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根据省局的安排,现将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在汕头考区报名且考试合格的考生。
二、审核时间、地点:
1、因我市考试合格人数较多,为使考生免于排队久候,请考生按属地原则及以下时间安排前来审核:
(1)10月8日:金平区、濠江区的考生;
(2)10月9日:龙湖区、澄海区的考生;
(3)10月10日: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的考生;
(4)10月11日:市直及其他单位的考生。
审核时间:当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812/813,即南国商城沃尔玛正对面)。联系电话:0754-88329783,88628799。
三、提交材料:
1.《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须经单位审核盖章)1份。考生报名时未及时下载打印登记表的,请下载附件1,自行填写并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备齐审核材料方予提交;材料原件核对后予以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可由他人代为提交(同一单位多人通过考试的,建议由单位集中报送);逾期提交或审核不合格、资料不齐的,将不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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