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江省2013年
汽车驾驶员考试有关事项如下:
二、鉴定方式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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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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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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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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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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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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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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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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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驾驶员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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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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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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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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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笔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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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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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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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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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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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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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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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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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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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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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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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务要求
(一)参加全省统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要求或符合(浙劳社培[2006]122号)文件破格条件。
(二)考生到县级以上鉴定中心或报名点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上半年为2013年4月8日,下半年为2013年10月6日,考生信息必须准确、完整,上报后将不作修改。
(三)考生单项合格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可有一次补考机会。
(四)考试收费:全国、全省统考收费按浙价费[2002]230号、浙价费[1997]108号<(1997)财综28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各市按省统考技师30元/人、其余职业等级50元/人的标准交省鉴定中心,省统考高级技师按300元收取评审费,100元留市作为推荐费;省属单位按省统考技师、高级技师160元/人,其余职业等级按学生80元/人、社会130元/人的标准交省鉴定中心。补考减半,综合评审按实收取。
统考工作实行报名缴费制,各单位需按确定报名人数缴纳职业技能鉴定费,(帐户: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账号:1202021729955020702;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四、证书办理
全省统考技师综合评审结束后各地将合格人员名册以书面(盖章有效)和电子邮件方式报省鉴定中心审核,各地根据省鉴定中心配发的空白证书,按证书核发权限办理证书。
五、考试时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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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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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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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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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9月14日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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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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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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