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才学习网讯:湖南关于做好2012年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以下全文是湖南2012年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相关内容,文章结尾处有原文附件可供下载。更多2012年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统考动态,请持续关注圣才学习网!
湘人社鉴函〔2012〕17号
关于做好2012年5月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我省21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将于2012年5月19日-20日进行。为做好本次全国统考的考务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机构考务工作职责
(一)请各报名机构于5月15日前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厅鉴定中心)领取准考证,并于5月16日前转发给考生。准考证信息有误的,报名机构应于5月17日前报送省厅鉴定中心更正,涉及考生报考资格的一律不允许修改。凡双证(准考证、身份证)信息不符、双证不全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考试。
(二)凡申报企业培训师、客户服务管理师、信用管理师、秘书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报名机构应按照《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核实施方案》(湘劳社鉴函[2006]14号)和《关于对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补充的通知》(湘劳社鉴函[2007]16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的综合评审材料报送省厅鉴定中心考务管理部,未报送或逾期报送的按综合评审不合格处理。
二、统考考点考务工作职责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基层考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劳社鉴函[2008]36号)要求,参考各有关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大中专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单位提交的统考基层考点书面申请,省厅鉴定中心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25个申报单位作为本次全国统考的基层考点(见附件1)。
(二)各统考考点应于5月14日从省厅鉴定中心领取本考点各考场的《桌号》、《考场座次表》和《考场职业分布情况汇总表》等考场编排资料,并严格按规定设置考场。
(三)统考考点应于5月18日前按省厅鉴定中心统一要求分别做好以下考前技术准备工作:
1、有秘书和涉外秘书(国家职业资格5-2级)鉴定的考场,须配备计算机、投影仪一套(或一台29寸彩电、VCD一套),并将上述设备调试至可正常使用状态。
2、有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和网络编辑员鉴定的考点,应按照《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湘劳社培处函[2004]1号)要求准备标准机房,且分别配置由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智能化考试平台,并将上述智能化考试平台调试至可正常使用状态。
(四)统考考点应于5月17日前按照《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手册》的要求做好考点、考场布置,配齐各类工作人员。各考点每个考场必须配备和使用无线电屏蔽仪,安装有视频监控设备的考点应开启考场视频监控设备。
三、省厅鉴定中心考务工作安排
(一)监考安排。根据交叉回避的原则,省厅鉴定中心指定承担本次统考监考任务的单位(安排表见附件2),并指定一名主监考员为组长。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辖区内的基层考点,由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考点按照1:1的比例派遣监考员,其他基层考点的监考员应严格按照省厅鉴定中心要求派遣。相关考点负责招生或培训的工作人员一律回避监考任务。所有监考员务必于考试当天上午7点30分前到达指定的考点,并持监考证上岗。所有监考员应服从省厅鉴定中心和监考组长统一指挥,认真负责,忠实履行监考职责。监考员考务费、食宿和交通费由被监考考点负责,除此之外,各监考员不得向被监考考点提出其它费用要求。
(二)试卷和其它考试资源传送保管。所有鉴定试卷由省厅鉴定中心委派专人在考试当天送达考点,考点负责做好试卷的收发、装订、保管等工作。考试结束后,所有考试资源(已考卷、空白卷、答题卡、光盘、磁带等)应按考生准考证顺序清点整理并装袋密封(袋内资源应与配发的一致),由省厅鉴定中心委派的专人于考试当天或第二天交回省厅鉴定中心。
试卷的传送、回收须对照《试卷发放核准表》进行。
采用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职业,其考试资源由部鉴定中心指定相关技术服务单位通过网络进行加密传输,考试结束后,考试资源将通过系统自动加密上传。
四、几点要求
(一)各考点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和《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手册》的规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考点应落实好指定单位监考人员名单,制定详细周密的考务方案(样本见《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手册》)。所有考点的考务方案应于5月16日16点之前以电子文档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省厅鉴定中心考务管理部,逾期不发送或发送的方案不符要求者,不予配发考试试卷。
(三)各考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统考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必须将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立即向省厅报告,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各考点应严格按照部里和省厅规定的全国(全省)统考时间(见附件3)和考核方式(见《关于做好湖南省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进行鉴定。
(五)各考点必须设立专门的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试卷的分发和装订,考前所有监考人员必须集中在考务办公室,参加开考前召开的考务动员会。考试当天指定专人值班,考试期间保持各种通讯方式的畅通,特别是移动通讯的畅通,确保随时联系。
(六)各考点应及时与电力部门取得联系,保障考试期间考点电力供应正常。同时,应请考点辖区的公安部门协助维持考点秩序,杜绝少数考生扰乱考试秩序,保障全国统考的顺利进行。
(七)省厅将派出督导员和巡考员到各考点进行督查和巡视。凡因考点组织工作不落实,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省厅将依法依规通报批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并严肃追究责任。
省厅鉴定中心考务工作联系人:
孙悦轩:0731-84900475、13517470938;
谢 亮:0731-84900475、13548573947;
传 真:0731-84900490;
电子邮箱:hnjdzx@126.com。
1、2012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考点情况一览表
2、2012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考监考任务分派表
3、2012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