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31日
二、报考方法
考生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相关要求确定报考职业和等级,条件符合者方可到公告的报名点报名,并选择本人参加考试的考点,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培训师及职业指导人员等申报人数较少的职业,市职鉴中心将视报名情况对该类职业考点作统一安排。申报条件详见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qosta.org.cn(国家统考)。
三、考试内容
国家职业资格5级-3级进行理论和技能(专业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国家职业资格2级-1级进行理论、技能(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三个科目的考试。理论注重考核本职业需要掌握的基础知识,技能注重考核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评审主要采取撰写论文的形式,书面或者口头答辩。
四、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5级—3级申报材料如下:
(1)填写《国家职业资格(三、四、五)级鉴定呈报表》1 式2份,呈报表“推荐单位意见”处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红章)。本表共4页,需粘贴本人2寸免冠红底近照一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内容需清晰可辨,其内容与原件应一致。
(3)满足申报条件的其它相关材料一份。如需出示工作证明,须盖工作单位公章(红章),复印件或传真件无效。
(4)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5)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一张,一寸规格,容量小于50KB。
(二)2级-1级申报材料如下:
(1)填写《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鉴定呈报表》1式3份,呈报表“单位意见”栏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红章)。本表内页共6页。其中工作业绩栏可填写本人负责或参与进行的项目。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内容需清晰可辨,其内容与原件应一致。
(3)满足申报条件的其它相关材料一份。如需出示工作证明,须盖工作单位公章(红章),复印件或传真件无效。
(4)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5)本人近期电子版登记照一张,一寸规格,容量小于50KB。
(三)在校学生进行申报,请填写《重庆市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申报条件按照渝人社[2009]324号文件执行。
(四)鉴定呈报表下载地址:http://www.cqosta.org.cn (下载专区)。
(五)鉴定呈报表所填内容、上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有作假行为,即取消其鉴定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六)需参加论文答辩的职业,于考前一周上交论文等相关资料。
(七)联系电话:67622369 67622299
五、论文呈报要求
(一)需撰写论文的职业、级别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二级
心理咨询师 二级
电子商务师 二级
营销师 一/二级
网络编辑员 二级
职业指导人员 一/二级
企业信息管理师 二级
企业培训师 一级
项目管理师 一级
另外秘书(涉外秘书)二级需完成《业绩评估手册》模块内容
(二)论文资料呈报要求
(1)论文内容需结合本人工作实际,不少于3000字,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分别装订。
(2)心理咨询专业需撰写“个人成长报告、案例分析”两部分内容,各一式三份分别装订。
(3)论文需附综合评审评分表(表一)1式3份,评分总表(表二)1式1份,表一/表二均需打印或填写本人完整的基本信息。
(4)综合评审及论文写作要求:二级和一级的论文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论文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按照要求,考生摘抄来的任何一句话、任何一个数据都必须加以引注,摘抄或引用他人文字资料200字以上内容未加以引注的视为抄袭,将判为不合格。
六、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收费由直属所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373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费标准的复函》(渝价[2006]168号)标准统一收取。
七、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一、二级考前培训由重庆市人事(军转)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联系电话:86062733 8606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