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师申报条件
(一)三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二者)
1、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2、经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二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二者)
1、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2、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三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相关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一级广告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二者)
1、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2、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广告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二级广告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