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职业:速录师
鉴定对象:
符合鉴定申报条件的各类企业单位职工、社会从业人员、即将毕业的各类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学生、培训机构和就业训练机构的学员。
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考核鉴定:
1.取得初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2.取得初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3.在同一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6个月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的中级(四级)考核鉴定:
1.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2.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中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3.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
4.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大二学生或两年制技工院校第一学年的第二个学期在校学生(须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考生学籍证明花名册,包括考生的报名序号、姓名、性别、学号、学制、专业、入学时间、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等);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人员(须单位出具原始证明并盖公章);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三级)考核鉴定:
1.取得高级技工教育毕(结)业证书或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3.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以上的。
4.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已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
5.各类高等院校大三、大四和即将毕业的技工院校高技班在校学生(须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考生学籍证明花名册,包括考生的报名序号、姓名、性别、学号、学制、专业、入学时间、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等)。
6.全省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在校学生,第二学年凭省人社厅盖章的录取名册表申报。
7.江西省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人员,凭省人社厅盖章的录取名册表申报。
8.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0年以上人员(须单位出具原始证明并盖公章)。
9.参加省、市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名次并按表彰决定可以破格申报的人员。
时间安排: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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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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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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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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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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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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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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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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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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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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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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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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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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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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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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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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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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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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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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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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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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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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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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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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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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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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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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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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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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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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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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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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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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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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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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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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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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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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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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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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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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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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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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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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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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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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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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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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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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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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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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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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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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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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