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包头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一、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
(一)报名时间、鉴定时间及鉴定职业(工种)(见附件1)
(二)参加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考生可通过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报名事宜。
参加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考生可通过国家职业资格报名培训机构报名。(详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二、国家职业资格日常鉴定安排
(一)报名时间、鉴定时间及鉴定职业(工种)(见附件2)
(二)考生可到与所申报职业(工种)相对应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直接申报(详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也可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受理窗口申报。
三、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安排
(一)报名时间:5月1日至6月30日
(二)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时间:8月9日上午;
技能鉴定时间:技能笔试8月9日上午进行
技能实操8月9日下午进行
(三)鉴定职业(工种)及级别(见附件3)
(四)考生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受理窗口申报。
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安排
(一)评价时间:1月-12月
(二)评价职业:根据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可开展的职业(工种)
(三)根据《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内人社发[2012]11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技能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职鉴字[2013]17号)以及《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社[2014]180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以企业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安排企业技能人才评价。
五、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安排
(一)报名时间:截至每次考核前10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1月-12月
(三)可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见附件4)
(四)考生可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业务受理窗口申报。
六、收费依据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的函》(内发改费字〔2010〕2496号)文件。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0472)6169246、6169200
国家职业资格日常鉴定及技师、高级技师考评:(0472)6169245、6169205
职业技能日常鉴定(3级、4级、5级):(0472)6169248、6169204
职业资格日常(补贴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0472)6169247、6169513
(二)网址
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址:
http://nm.osta.org.cn
包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址:
http://nmbt.osta.org.cn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