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5年速录师职业技能鉴定相关事项整理如下:
鉴定职业:速录师
鉴定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第1-3类鉴定工种按照《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考条件的补充通知》(深职鉴办〔2013〕15号)确定的报名条件执行。属于第2类鉴定工种的需另提供特定行业、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属第3类鉴定工种的需另提供具备实训及鉴定一体化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第4类鉴定工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凭回乡证或护照、外籍人士凭护照)均可报名。
3.第5类鉴定工种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的统考工种报考条件执行。
(二)报名资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士凭回乡证或护照、外籍人士凭护照)及报考相应工种、等级所需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
1.直接到报名窗口现场报名,报名窗口地址:
(1)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原深圳技师学院外侧1楼。
(2)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劳动就业大厦1楼。
(3)福田区上梅林越华路10号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外侧1楼。
2.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后到报名窗口确认。报名网址:https://sz12333.gov.cn/out/wsbmindex.jsp。
3.参加由授权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或企业组织的集体报名。
(四)咨询电话。
0755-89805511(三条线)。
鉴定考期安排
(一)第1-2类鉴定工种考期安排。
1.理论、实操考期安排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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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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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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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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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至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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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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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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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至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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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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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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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至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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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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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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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至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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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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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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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至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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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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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职业院校在校生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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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至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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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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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考期安排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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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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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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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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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至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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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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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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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至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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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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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3类鉴定工种考期安排。
实训及鉴定一体化鉴定考期根据实训安排进度组织。
(三)第4类鉴定工种考期安排。
高新技术考试自3月份至12月份每月安排两批(3月份仅安排第二批),考期安排如下: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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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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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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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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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月17日至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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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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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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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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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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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5类鉴定工种考期安排。
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期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时间,另行发文通知。
以上报名日期内的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鉴定收费
职业技能鉴定实行分类别、分等级收费,费用包括专业理论考核费、操作技能考核费两部分,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向考生收取。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的通知》(深发改〔2013〕989号)的要求,规范收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标准
(元)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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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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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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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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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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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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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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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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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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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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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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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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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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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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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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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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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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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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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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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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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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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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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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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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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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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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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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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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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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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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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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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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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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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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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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