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按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编辑推荐:
圣才e书网提供2014年最新版社会工作者考试多媒体e书免费下载试用,详情点击查看:
2014社会工作者考试科目
|
历年真题详解
|
过关必做习题集
|
名师讲义与预测
|
圣才题库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
|
|
|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
|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
|
[即将上线]
|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
|
|
|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