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人考办〔2014〕 10 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省部属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4日至1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4日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5日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科目为《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科。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月19日至3月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新考生(参加2012年或2013年考试的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于3月4日至6日,按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附件1)。省部属和市本级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市民政局办公室(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府办公楼主楼302室,联系电话0579-82469618)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县(市、区)报考条件审查部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2012年或2013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1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县(市、区)职改办和民政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0〕573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55元,其它4个科目为每人每科4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教材征订。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考生也可通过圣才图书网在线订购教材,详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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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职改办和主管部门及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3.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金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抄送:市人社局专技处、市民政局办公室
附件1:
现场报考条件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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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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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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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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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市府办公楼主楼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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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69618
|
金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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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光南路836号
|
82176633
|
婺城区
|
婺城区民政局(宾虹西路2666号)
|
82324250
|
开发区
|
双溪西路620号西辅楼213室
|
89150116
|
东阳市
|
东阳市民政局办公室(东阳市行政中心0401)
|
86655182
|
兰溪市
|
兰溪市民政局
|
88890907
|
磐安县
|
磐安县海螺街33号401室
|
84662398
|
浦江县
|
浦江县城环城西路182号
|
84104301
|
武义县
|
武义县武阳东路2号明招8楼
|
87662038
|
永康市
|
永康市金城路25号4号楼4406办公室
|
8710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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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从事社会工作累计共 年。
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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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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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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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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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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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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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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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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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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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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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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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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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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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至3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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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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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至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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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及市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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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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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审查资料送市人事考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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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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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和续考人员网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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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至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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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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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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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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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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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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