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环境艺术工程、光源与照明、城市规划、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根据“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次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方式,授课学时为300学时。培训将聘请有关高等院校,设计、研究部门的教授及高级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内容包括:照明基础知识;室内外等场所的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设计方法、设计方案分析及制定;照明计算、照明器具选型及施工图的绘制;照明工程施工知识等。
三、鉴定方式
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需通过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二种方式进行鉴定。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考试、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四、证书颁发
学员学习期满,经鉴定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五、培训费
本期助理照明设计师培训班培训费为人民币5000元/人(包括报名费、教材费、讲课费、上机实训费、管理费、考试费和证书制作费等)。
六、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9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限)
七、报名办法
登陆中国照明网(www.lightingchina.com.cn )下载报名表格,填好后连同附件(一式两份)一并邮寄至中国照明学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北窑厂坡村甲3号中国照明学会
孟飞收
邮编:100022
八、录取事宜
经我学会审查合格,接到录取通知书后:
1.请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名:中国照明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朝阳支行营业部
账号:0200003409014401375
2.携带以下资料到规定地点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五张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
3.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孟飞电话:010-65815905,010-65836525
传真:010-65812194 E-mail:853858009@qq.com
九、培训、考试时间: 2013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培训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中国照明学会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