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缴费方法具体规定如下
初考考生资格审查及缴费办法。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的初次报考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自治区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各地州初考人员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各地、州、市资格审查点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与当地民政部门商定。
关于考试报名条件,可登陆民政部“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网站(http://sw.mca.gov.cn/)“相关政策”栏查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文件或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网站(http://www.xjmca.gov.cn/)“政策法规”栏查询,也可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咨询。
资格审查合格的初考人员到考生所选单位代码对应单位人事部门或到个人报名点现场办理缴费手续。
续考考生缴费办法。续考考生无需再次资格审查,凭往年的档案管理号可直接网上报名。此类考生缴费方式有现场缴费和网上缴费两种,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之一。选择网上缴费的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缴费完成后,点击“查询报名情况”查看缴费状态,只有在“缴费状态”中显示“考试中心已收到您考试费”字样才证明缴费成功,否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考试报名表》,自留即可。
新疆201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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