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3月11日至4月9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9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4日。
(广东珠海)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珠人考〔2013〕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9号),为做好我市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今年我市考试缴费一律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考务文件及报名流程(附件1),严格按照报名程序要求操作。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9:00—4月9日17:00,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
从2013年起,考生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网上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免冠大一寸(33mm×48mm)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并签名确认。
(二)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办人加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9日17:00。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凭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并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按照网上支付流程中提供的链接,进入广东银联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进行缴费。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网上交费以银联卡扣款号(20位网上支付订单号)作为缴费凭据。特殊情况要求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院办理,逾期或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按珠海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提交附件2要求的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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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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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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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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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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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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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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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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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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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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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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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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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方式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含中级2科、初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各考点均配备时钟,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草稿纸由考点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试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后果自负。
(三)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考生必须在6月10日9:00—6月14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院负责发放。
(六)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8〕103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七)有关考试用书请登陆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
附件:1.珠海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2.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3.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3年2月26日
附件1 珠海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附件2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报考条件
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2013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5.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7.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3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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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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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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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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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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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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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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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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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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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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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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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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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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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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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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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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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档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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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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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报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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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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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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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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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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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5.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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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报考级别为“助理社会工作师”条件;
□报考级别为“社会工作师”条件。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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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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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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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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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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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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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与
发
证
机
构
审
核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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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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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4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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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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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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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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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
社会
工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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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助理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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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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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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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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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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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社会工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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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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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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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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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新版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