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为3月1日至17日,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13日至1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4日至9日。圣才学习网整理的通知详情如下:
上海市201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初级:
2013年6月16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中级:
2013年6月15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3年6月16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信息显示为审核通过者,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往年在本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且报考级别一致的,凭考试档案号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现场审核,考生应打印报名表备用并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日10:00至3月17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宽度72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考生根据资深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办理现场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每天9:00至11:00,13:30至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
1.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浦东大道2601号双拥大厦14楼)
确认点代码:9595 电话:58718982,58718898转81403
2.上海政法学院培训部(徐家汇蒲汇塘路99号3临恒甫教育广场,近漕溪北路口)
确认点代码:6363 电话:54256766,64413233
3.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中心4号楼403室(虹口区西江湾路574号)
代码:2702 电话56969380,56667796
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上海市梅陇路138号)
确认点代码:2802电话:64252761,64252871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安徽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取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香港、奥秘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外省市考生在既望有效年度通过部分考试科目且在本年度需加入本市参加考试的,按新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审核。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上相关资料和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开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审,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完成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在用户登录界面自“查询”入口进入,核对本人审核情况,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练习现场审核点确认审核事宜,查询核对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18:00。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3年6月4日10:00至6月9日16:00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到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六、考生须知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不得携带计算器。《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查询
(一)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考生可于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到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