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个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个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个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个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教学经历者,或者,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以上职称者,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使用现代电化教学设备的能力;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标准的理论教室,实训室有专业按摩床、音响、棉质的毛巾(面巾、浴巾)、薄被等设备用具和水、电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