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下半年的全国统一鉴定将于11月24日举行
记者近日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了解到,随着公关职业在中国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于高素质公关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将在进行初、中、高三个级别公关员职业资格鉴定的基础上,增设公关师和高级公关师两个级别。
到目前为止,国内从事公关的实体已遍布全国,从业人员的人数也已突破十万大关。截止到目前,已经举行了4次公关员职业资格鉴定全国统考,参加考试的人数达3.5万人,其中有2.5万人通过了考试,取得了从事公关职业的通行证。2002年下半年的全国统一鉴定将于11月24日举行。
据了解,中国的公关事业目前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仅以2000年度中国公关市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为例,整个公关行业年营业额估计接近15亿元人民币,年增长率为50%。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关系职业活动的领域将会越来越大,对公关从业人员的要求也势必越来越高,进入公关行业的门槛也将逐步提高。
培训教材
该职业培训鉴定使用《公关员职业培训与鉴定教材》,该教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公关员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公关或相关专业(新闻、广告、营销、秘书)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3年以上。
(3)具有公关专业大学专科及相关专业并从事公关工作一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3)连续从事公关工作十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鉴定的方式
公关员的鉴定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每部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