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电子商务师(二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业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电子商务师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
职业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准的行政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业务范围包括“商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特有工种考评员资格标准和技术等级标准或岗位规范拟定,商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的职能。
所颁发的证书具有国际权威性,在世界范围内通用,是各企事业单位聘用、任职、提升的主要依据之一。
报考方法
概述
参照我国其他职业资格的划分标准,电子商务师职业可分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四个等级,其层次排布从低到高,要求的理论和技能水平依次提升。目前这一考试仍处于试点完善阶段,在社会上仅开放了电子商务员和助理电子商务师两个等级的鉴定考试。
考试培训时间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安排,当前电子商务师考试一年只安排1~2次,时间大约在上半年的五月和下半年的十月左右。与此相适应,电子商务师考试的报名一般安排在考前的三个月举行。考前一般还会安排1~2周的培训指导,培训内容涉及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网络使用、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等四个部分。
考试报名条件
应考者可到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是指定的代理点进行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随身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明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二寸黑白照片两张,同时在现场填写统一的报名表格。当然还有一点不要忽略,那就是你的报考条件是否能通过资格审查。鉴于目前社会上仅开放电子商务员和助理电子商务师两种认证考试,以下就说明一下这两种考试的报名条件:
一、电子商务员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证书者。
二、助理电子商务师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过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 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注:以上条件可以放宽到相同学历的在校生。在校本科生三年级、专科二年级和成人教育的毕业班的学生均可报考助理电子商务师和电子商务员。
鉴定考核
采用过程式模块测验与终结式综合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鉴定考核:
A、过程式模块测验
在培训过程中考生每完成一个阶段的模块培训后,参加该阶段的模块测验(包括知识和技能两部分);该部分成绩在总成绩中占30%.模块包括基础知识、网络工具使用、网络营销及电子交易模块;
B、终结式综合考试
完成培训课程并参加所有过程式模块测试后,学员可以申请综合性质的考试(包括知识和技能两部分);该部分成绩在总成绩中占70%.终结式综合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方式,在每年的二、四、六、八、十、十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遇法定节假日往后顺延一周)进行。电子商务员的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8:30~10:0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10:30~12:00;助理电子商务师的理论知识考核时间为8:30~10:0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10:30~12:30.
全程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模块测验和综合考试均在“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技术平台”(以下简称“培训鉴定技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