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计师是指结合空间的功能性质,对室内外光环境进行综合设计的人员。
为推动中国照明事业健康发展,经中国照明学会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4月将“照明设计师”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2007年10月,中国照明学会获得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设立了全国唯一获准从事“照明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的鉴定站。中国照明学会从2008年开始,进行照明设计师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对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覆盖面较广,涵盖了市政建筑业的大部分企业,如设计院、市政公司、亮化公司等,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是目前照明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职业资格证书。
按照《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2007)规定,照明设计师职业等级共分为四级,分别为照明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事宜,详见:照明设计师考试公告。
附: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法规制度条例
《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2007)
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2007),照明设计师职业水平考试申报条件如下:
1.经照明设计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教育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照明设计员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院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1.取得照明设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经助理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业5年以上,经助理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助理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本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1.取得助理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等院校大专(或同等学历)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本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高等院校本科(或同等学历)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高等院校本科(或同等学历)本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高等院校硕士以上(或同等学历)相关专业学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高等院校硕士以上(或同等学历)本研究方向专业学位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取得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业15年以上,经高级照明设计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照明设计师考试报名条件每年基本不变。
照明设计师作为新职业不开展全国统一鉴定,一般由各地照明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培训和鉴定报名时间。
各地照明设计师考试报名时间敬请关注圣才学习网照明设计师考试频道考试动态相关栏目。
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由各地照明设计师职业技能鉴定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各地考试时间不同。
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陆续公布,请关注圣才学习网照明设计师考试频道考试动态栏目。
根据《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2007),照明设计师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闭卷或上机考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照明设计师、高级照明设计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其中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照明设计员和助理照明设计师不少于120分钟、其他等级不少于9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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